河北个体商户 2 家经营贷 + 6 家网贷约 65 万元负债的延期与分期重组
核心结论协助河北一位个体商户对 2 家银行经营贷 + 6 家网贷合计约 65 万元负债分类协商:经营贷延期 6 个月、期间暂停还本只还利息,网贷 4 家达成分期、2 家办理延期,新月供压降至约 1.3 万元。
客户画像(脱敏)
河北个体工商户,实体门店客流下滑、经营收入锐减,多笔贷款集中到期,月供远超可支配现金流,门店经营面临停摆;2 家银行经营贷 + 6 家网贷合计约 65 万元,原月供约 3 万元。
核心困境
经营贷与网贷的协商政策差异极大——银行经营贷看重经营持续性与担保结构,网贷平台的空间在息费合规。把两类债务放进同一个谈判模板,等于主动放弃一半空间;而门店型客户还有一条隐性诉求:不能让催收上门冲击店面生意。
我们的服务
负资产管理中心逾期协商团队(隶属广东金唐(北京)律师事务所)全面梳理经营贷与网贷债务,拆分本金、利息、费用,测算客户可承受还款上限;向放款银行提交经营下滑佐证材料,申请调整还款计划、延期还本;对接网贷平台申请调减超额息费、罚息,重新划分还款周期。银行是否有分期政策、平台息费超标空间,需逐家核验后确定——可先做免费初步评估,再定路径。
关键结果(脱敏·客户自述)
2 家银行信贷延期 6 个月(部分银行暂无分期政策,持续跟进中),期间暂停还本、只还利息;6 家网贷 4 家达成分期、2 家办理延期,部分罚息减免,新月供压降至约 1.3 万元。具体方案以各机构最终审批为准。
本案涉及的规则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四十三条(当事人协商一致,可以变更合同)、第六百七十八条(借款人可在还款期限届满前申请展期)、第六百八十条(禁止高利放贷);中国人民银行公告〔2021〕第 3 号(贷款产品应明示年化利率);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《互联网金融 个人网络消费信贷 贷后催收风控指引》(催收不应骚扰无关第三方,行业自律标准)。
上述为个案,处理结果受具体证据与协商条件影响,不代表普遍结果;法条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。